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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3 10:27:40

  一、202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是多少?新增经费如何使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84元提高至89元。其中,2020年-2022年累计增加的15元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支持做实做细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2023年新增5元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种类和数量总体不变,各地继续巩固做实现有项目,持续提升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感受度。一是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二是提升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的品质。三是提高城镇和乡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四是统筹做好基层疫情防控。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六是充分的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各地要逐步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底数,建立并动态更新台账,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宣传。要做实老年人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评估和分类指导,加强后续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

  在儿童健康管理方面,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重点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20)》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2)》在线培训。二是对于血压、血糖控制稳定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范》和《指南》等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于控制不稳定或不适合在基层诊治的,经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并通过系统治疗稳定后,上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患者转诊至常住地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后续的随访管理服务。三是对同时患有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要积极地推进开展多病共管服务,提高健康管理协同服务、融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要充分的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二是要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接种人员培训,提高基层疫苗接种服务质量,保证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疫苗。三是继续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四是继续按照《新冠重点人群管理服务与健康监测指南》,分类分级对重点人群服务落实“六个到位”,把重点人群防护工作做实做细,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和健康监测,确保对重症高风险人群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为防重症发挥基础性作用。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执行进度,规范经费使用。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落实将省市复评与县级初评结果的一致性纳入绩效评价,巩固线下、线上结合开展绩效评价的方式方法。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情况、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2020年-2023年增加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绩效目标落实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和效果、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合理性情况、《规范》和《指南》在线培训情况、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等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一、202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是多少?新增经费如何使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84元提高至89元。其中,2020年-2022年累计增加的15元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支持做实做细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2023年新增5元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种类和数量总体不变,各地继续巩固做实现有项目,持续提升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感受度。一是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二是提升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的品质。三是提高城镇和乡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四是统筹做好基层疫情防控。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六是充分的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各地要逐步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底数,建立并动态更新台账,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宣传。要做实老年人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评估和分类指导,加强后续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

  在儿童健康管理方面,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重点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20)》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2)》在线培训。二是对于血压、血糖控制稳定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范》和《指南》等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于控制不稳定或不适合在基层诊治的,经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并通过系统治疗稳定后,上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患者转诊至常住地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后续的随访管理服务。三是对同时患有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要积极地推进开展多病共管服务,提高健康管理协同服务、融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要充分的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二是要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接种人员培训,提高基层疫苗接种服务质量,保证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疫苗。三是继续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四是继续按照《新冠重点人群管理服务与健康监测指南》,分类分级对重点人群服务落实“六个到位”,把重点人群防护工作做实做细,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和健康监测,确保对重症高风险人群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为防重症发挥基础性作用。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执行进度,规范经费使用。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落实将省市复评与县级初评结果的一致性纳入绩效评价,巩固线下、线上结合开展绩效评价的方式方法。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情况、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2020年-2023年增加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绩效目标落实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和效果、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合理性情况、《规范》和《指南》在线培训情况、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等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