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官网下载:国家药监局:标准《进口药品通关单》等药品进出口证件申请表填写要求
发布时间:2024-05-13 04:32:20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4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交易便当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进口药品通关单》、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允许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进(出)口允许证等证件同海关总署展开电子数据联网核对。为保证数据标准精确,进步电子通关功率,现对企业填写上述证件申请表作业提出如下标准要求:

  一、企业在申请表收货单位、报验单位、进口单位、境内出口单位等栏目中,须在该单位中文称号前填写其18位一致社会信誉代码(不得加有空格),并同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所载代码保持一致。无代码或代码有误将影响产品报关后海关信息系统的比对核对。

  二、企业在申请表中所填HS产品编码须为完好的10位数字,不得填入其他任何字符或空格,避免影响信息系统的比对核对。

  三、企业在申请表进口口岸、到岸港、境内出口口岸等栏目中如填写口岸城市或进口药材边境口岸,须按《药品(药材)进口口岸城市(边境口岸)标准称号表》精确填写。在《进口药品通关单》申请表中如填写详细口岸,须按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海关关区代码表精确填写口岸的关区称号。